企業社會責任
前言
企業在其商業運作里對其持有份者(Stake-holders)應付的責任。持份者是指所有可以影響、或會被企業的決策和運作所影響的個體或群體,包括:員工、顧客、供應商、社區團體、公司、合作伙伴、投資者和股東。
企業的首要任務是創新和生產,企業的主要目的是給社會提供物質產品也包括【精神】產品。
設立義工服務隊的目的
企業除了提供物質回報予員工外,亦要照顧【精神回報】方面。其中,提供平臺去讓員工參與社會義工工作。
傳承【卓越在人,共創分享】企業文化理念,將自身能力所及分享延伸至外部。
丘吉爾的名句:“We make a living by what we get, but we make a life by what we give.” 意謂【憑賺取,我們覓得生計;卻透過施予,我們成就生命】
義工服務隊 主導精神
借用佛家之【布施】概念,施及受是平等。要圓滿施布的工作,不單要有施予者,亦要有接受者。意即服務者心態要處于平等心及平常心。
量力而為,不能過頭而造成自身問題。